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2-162
【资料图】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296.7598 万份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现相关期权将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开始可以行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
出具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3,286.4 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 2,708 人,行权价
格为 66.03 元/份。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99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713.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3 元/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38.2329 万份予以注销;
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437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476.6921 万
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16.3147 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26 名激励对象
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96.7598 万份。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数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人)
(元/股) (万份) 量(万份)
注: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实际登记的人数和数量。
(三)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的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
权合计 338.2329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37 人,对应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为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16.3147 万份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 67.8745 万份;预
留授予部分注销 48.4402 万份。
(四)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历次行权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 14.5719 万股,
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 0.99%,行
权人数为 50 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3)。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新能源汽车销量 A 公司营业收入 B
对应考 (万台) (亿元)
行权期
核年度 目标销量 触发销量 目标值 触发值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司2021
(Am) (An) (Bm) (Bn)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为4.144万
第一个 台,达到目标销量,满足行权
行权期 条件,公司层面行权系数为1。
考核指标 完成度 行权系数
新能源汽车销量 A A≥Am X=1
(万台) An≤A A B≥Bm Y=1
公司营业收入 B
Bn≤B (亿元) B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 X 或 Y 的孰高值 激励对象所属组织层面的每个考核年度设置业绩达标 层面业绩达标率P≥100%,组织 率(P),业绩达标率按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执行,激励对象当 层面行权系数为100%;0名激 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与其所属组织上一年度的业绩 励 对 象组 织 层面 业绩 达标 率 达标率达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P<85%,组织层面行权系数为 组织层面上一年度业 组织层面行权 0%;其余364名激励对象组织 绩达标率(P) 系数 层 面 业 绩 达 标 率 P≥100% 100% 85%≤P<100%,组织层面行权 P<85% 0% P。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 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份数量: 绩效系数K≥100%,个人层面行 权系数为100%;7名激励对象 个人上年度绩效系数(K) 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个人绩效系数K<85%,个人层 K≥100% 100% 面行权系数为0%;其余20名激 励 对 象 个 人 绩 效 系 数 K<85%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系数为其绩效系数K。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组织层面行权系数×个人层面行权系数。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二)行权数量:296.7598 万份 (三)行权人数:826 名 (四)行权价格:66.03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 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 行权期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预留授予时 激励对象类别 期权数量 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股本总额的比 (万份) (万份) 总量的比例 例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826 人) 合计(826 人) 608.75 296.7598 7.42% 0.22% 注: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总量”指占《激励计划》权益总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符合条件的 826 名激 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 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 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 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 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届满,截至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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