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早在2003年我国就开始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镇住房发展体制。经过多年的发展,如今我国逐渐发展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保障房建设周期长、建设资金投入大、经济效益低等特点,此前企业与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涨,银行资金参与也存在很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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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银行从业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在保障房中,尤其涉及一些不涉及产权转让的项目,后期配套需要更大量的长期资金支持,利润回报相对较低,此前银行对此比较“慎重”。
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例,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提到,虽然该类项目能够拿到很多优惠政策,但是其也会被要求比同地段市场化的租金要低15%-20%,如果把政策红利剔除掉,基本上市场参与主体都处在一个微利的状态;如果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不够,那么参与者就少,供应不足,房租就还会上涨。
但自2022年以来,保障房市场利好政策频出,逐步缓和了保障房融资难的局面。
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这“两条红线”给银行房贷套上了“紧箍咒”。而2022年初,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贷款松绑。
通知中指出,自其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随之,当日午后金融股走强,银行板块午后集体拉升。此时,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通知主要引导银行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与长租房市场发展。体现了政策倾斜与引导,拓宽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空间。
在胡景晖看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贷款不纳入“两集中”管理,银行在这方面去掉了“紧箍咒”,能够大胆地去放贷,支持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快速发展。
今年2月24日,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加码。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住房租赁十七条),围绕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以及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风险管理等三方面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对《华夏时报》等媒体记者表示,银行业作为国内金融市场的主体,是推进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排头兵。商业银行要牢牢把握市场规律,完善金融服务,致力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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